貨物實際運到日數從承運次日起算,至到站卸車完時止專用線卸車的以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交接地點時止)貨物運到期限起碼為3日。
(1)貨物發送期間為1日。
(2)貨物運輸期間:按運價裏程每250KM或未滿250公裏為1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00KN或未滿500KM為1日。
(3)途中需要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運價裏程超過250KM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集裝箱貨物另加2日超過1000xM的加3日;笨零和危零另加2日;整車分卸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日;准米軌直通貨物另加1日)。